《律师的庭审礼仪》
下篇---律师的庭审礼仪
一、准时出庭应在开庭前10分钟左右到达法庭,一是,需要做临开庭前的工作,开庭前的资料、文件等在桌子上摆放整齐,二是,可以整理一下自己匆忙的心情,三是,开庭前书记员往往会录入代理人的信息,可以和书记员进行简短的交流,四是,和当事人做简单沟通,当事人往往没有开庭经验,庭前沟通可以给当事人心理上的安慰。如确因客观理由迟到,必须在落座后向审判长说明理由,并向法庭组成人员诚挚道歉。
二、眼神
一是,和当事人眼神的交流,比如在刑事案件中,律师应当在被告人被带到法庭上后,与其点头示意,眼神交换,给其一种心理上的慰藉,让其心神稳定下来;二是,在落座后,给对方一个眼神的示意,这个眼神不应该是长时间的审视的挑衅的眼神,而是友好的,是不卑不亢的,是彬彬有礼的,这是一种尊重。三是,发言时要注视审判席,不能一味将眼神固定在眼前的稿子上,要时不时抬起头和审判席上的人员有一个眼神的交流,用眼神强化语气和所要表达的诉求,加深审判人员对发言内容的印象;四是,与旁听席人员的眼神交流,往往在辩论终结时,律师会有一个总结性的发言,环顾包括旁听席在内的四周,最后将眼神定位在审判席,会让大家感觉你胜券在握,加强你的辩论效果。
三、坐姿
一是,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应该保持良好的坐姿,正确的坐姿能让你在长时间庭审时降低疲惫程度。二是,切忌抖腿、翘二郎腿等不雅动作,抖动腿是人们内心下意识的不自信的表现,千万不要认为他人看不出来!抖腿给人的感觉是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不自信的、心虚的。
四、发言
一是,音量不可过小也不可过大。太小,显得没有自信,对方及法官听不清,太大,显得没有修养,不沉稳。音量适中,嗓音圆润悦耳,会给法官留下好的印象。二是,语速要适当。律师语速快是职业病,但是庭审中语速不可过快,语速过快并一直停留在一个声调,会让人感觉不自信,其实是内心紧张不沉稳的表现,也不利于法官对内容的理解,不利于庭审效果,语速过慢要么给人卖弄的感觉,要么你没有准备好的感觉。总之,抑扬顿挫的声调,有节奏的语速,能够突出重点,吸引他人听下去,听进去。三是,表达要平和,用于准确规范谦虚,这既是对合议庭的尊重,也体现了律师自身修养。申请发言应该在征得法官同意后开始,开始语比如说“审判长、审判员,我发表一下我的意见”等,在结束发言时一定要说“第一轮辩论意见发表完毕”等的结束语,以免出现出现法官追问“完了没有”这样的尴尬场面。
总之,整个庭审,律师的表现应该是对抗而不对立,谦虚而不傲慢,攻防有序却不是气势汹汹,语速适中,抑扬顿挫,一语中的、柔中带刚、收放自如。
小结:这三篇文章奉献给读者,上篇---男律师,品位不凡,中篇----女律师,知性美,下篇---律师的庭审礼仪。我的本职并非礼仪教学,但对礼仪包括服装也有所研究,一来是我个人的业余爱好,二来是多年律师工作告诉我,律师这个行业,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,我们每一个人,都需要在各个方面不断完善自己,为此,我匆匆写下一些文字与大家分享,或许有不妥和欠缺,多包涵。还是那句话,内外兼修才是王道,但愿,丽云的分享能带给您愉悦的心情和一点点启发。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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